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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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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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不设时限,随时可以申报。 (二)视申报企业的数量,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入库企业名单。 (三)因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试点工作发生变化的,我们将及时发布通告。 (四)请社会各界对我省入库企业给予关注支持和监督。
扶持标准
入库企业,属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纳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2.优先考虑将入库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 3.对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申报材料
第一步: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应按照上述“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建设培育企业条件”进行自查,确定符合条件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再进行申报; 第二步:经自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下载填写《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详见附件1); 第三步:将企业营业执照(PDF格式)、《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word格式)、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PDF格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到jlcjrhq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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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告

http://scjg.jl.gov.cn/zw/gsgg/201907/t20190723_6097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