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发展项目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申报时间: 2021/11/30-2021/12/0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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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海洋产业
扶持标准
专项资金按项目法分配,实行清单化管理。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具体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的,单个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单次补助额度为200万元至8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对项目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贴息资金实行“先付息,后补贴”。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专题方向指引,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二级用户登录申报系统,依次点选“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新增项目→2021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完整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等必要材料,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至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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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http://zrzy.ln.gov.cn/zwgk/ttzgg/202111/t20211129_4382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