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材料
1.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2.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初审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除相关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4.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及初审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5.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7.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8.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9.各初审单位需按要求对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省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分别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