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补助

来源: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5G/移动通信,互联网,物联网,软件
扶持标准
对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大数据局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 二、《2021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或大数据局加盖公章。附件包括: (一)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二)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核查情况表。 (三)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指南》中对应申报方向要求的提交资料,其中,证明类资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的在建证明材料(包括本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相关的采购合同/协议等)。 3.项目相关成效或业绩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的专利/著作权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人员资质证明、企业所获各级政府奖励,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数据应用记录及数据应用分析报告,以及申请报告中涉及的其他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4.项目截至申报时的投资明细表和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大额合同、发票等,合同编号、发票票号应与明细表对应。 5.联合体牵头单位还需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工作方案。 (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交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nxi.gov.cn/web/content.html?id=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