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奖补

来源: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软件,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对电子信息制造、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在2019年或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大数据局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 二、《2021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或大数据局加盖公章。附件包括: (一)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二)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核查情况表。 (三)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指南》中对应申报方向要求的提交资料,其中,证明类资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报首次达到奖补需提交: 历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证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或10亿元的专项审计报告,所报年度收入明细表,及大额合同、发票等相关印证材料。 (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交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nxi.gov.cn/web/content.html?id=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