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数据教育实训基地奖励

来源: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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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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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产业园
扶持标准
对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大数据教育实训基地,经认定后按照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大数据局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 二、《2021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或大数据局加盖公章。附件包括: (一)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二)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核查情况表。 (三)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指南》中对应申报方向要求的提交资料,其中,证明类资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说明,包括:基地规划目标、建设方案和实训环境布局图,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已开展的实训内容、受训人数等。 2.已开展实训服务的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人才培养协议、实训通知、教学计划/大纲、实训教材、授课记录、现场照片等。 3.实训基地相关场地环境、设备投资、师资配套及课程体系等服务能力印证材料。 4.实训基地建设投资明细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印证材料包括项目投资和销售收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大额合同、发票等,合同编号、发票票号等需与明细表对应。 三、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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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nxi.gov.cn/web/content.html?id=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