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

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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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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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30%,流片费具体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第三方评估证明或企业自评报告(评估报告需包括财税〔2016〕49号文附件中的备案资料); (三)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四)与本市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签订的工程流片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对照无误后退还); (五)首轮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产品后续产业化情况;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等); (六)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函; (七)首轮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 (八)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九)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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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eitc.sh.gov.cn/xxfw/682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