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部分)

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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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 (三)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五)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七)申报单位项目联系人必须提供本公司在职证明; (八)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一般为上市或已进入上市审核阶段的公司或大型集团不能提前披露审计报告数据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最终立项后,需补充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九)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年度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证书(如该公司是集团或上市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在外地需统一出具审计报告的,且无法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证书,需提交该事务所具备的资质和规模情况); (十)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十一)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十三)其他相关材料; (十四)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模板见附件4)。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必须在线打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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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eitc.sh.gov.cn/xxfw/6851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