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

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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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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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奖励分类与条件) 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奖励分为管理单位共享服务奖和先进个人奖。 (一)管理单位共享服务奖授予当年度大型仪器共享服务评估合格及以上的管理单位。 (二)先进个人奖授予在共享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功能开发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操作人员,以及在共享管理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运行与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管理人员。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共享大型仪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2%。 2、(奖励金额确定) 管理单位共享服务奖的奖励经费,根据管理单位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基本信息且服务记录备案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量,以及管理单位绩效评估等级确定。单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以非财政资金全额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仪器,在同等条件下,上浮10%的奖励金额。 3、(先进个人奖励) 对先进个人发放奖励资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个人可优先参加上海市科技、教育、人事等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与交流活动。 4、(优秀单位奖励) 对评估优秀的管理单位发放奖励资金,并颁发年度先进集体荣誉证书;先进集体申请以市或者区县级财政资金全额或部分出资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申请购置。对连续3年评为先进集体的管理单位当年授予示范单位,次年免予现场抽查。
申报材料
1.2020年8月15日前,管理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备案工作。 2.《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申报书》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3.书面申报材料需在线打印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10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受理地点: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淮海中路1634号3号楼2楼邮编: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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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http://stcsm.sh.gov.cn/P/C/164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