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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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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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第(一)、(二)、(三)类属于无偿资助类,单个项目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核定总投资或总费用的50%,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项目审核管理按照第五至九条的相关要求实施。
申报材料
1.《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公章); 3.注册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项目可行性报告; 5.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贷款承诺书或贷款合同、合同协议、其他资金来源说明等,须加盖公章); 6.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7.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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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gw.sh.gov.cn/xxgk/cxxxgk/353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