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佛山市影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支持影视专业人才落户佛山;
3、加强影视人才培养。
佛山市影视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39号)规定的重点产业人才范围,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和研学资助等优惠。
(一)支持影视专业人才落户佛山。支持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影视专业人才在我市设立影视企业或工作室,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的个人,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具体为:年纳税额8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比例为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奖励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期限不超过五年。
(二)加强影视人才培养。鼓励我市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和多类型的影视人才培养,鼓励引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影视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院校与行业机构产学合作等多种途径,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的影视企业以就业服务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被录用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位学员2000元给予培训企业补贴。
申报指南待发布
《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佛府〔2017〕55号)文件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目前三年试行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更好的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我部根据实际操作和影视企业反馈意见,现拟对政策中“播映奖励”“影视精品奖励”“人才引进”等多项条款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具体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2月14日—2月27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委宣传部反馈意见和建议。联系人:赵晓天,电话:83360122,电子邮箱:fxxjwyk@163.com。
附件: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4日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征求《佛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https://fsfczj.foshan.gov.cn/#/notice/67782094092238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