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扶持资金项目

来源: 佛山市体育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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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人才引进
政策简读
申报条件

申报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扶持资金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体育后备人才在市外培养并经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医务科研部门认可,且身体形态、机能、运动素质、基本技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选材标准,属良好及以上。
(二)体育后备人才符合相应届次《广东省运动会运动员资格规定及审查办法》以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代表佛山在国家体育总局各管理中心(或协会)和省体育局进行运动员登记注册,具有佛山参加相应届次广东省运动会和全国各项比赛资格。
(三)申报训练单位必须能妥善解决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文化学习、训练经费和后勤保障。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可行性分析等;
(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佛山市引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申报表;
(五)医院签发的体检健康证明;
(六)经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医务科研部门出具的评定结果(身体形态、机能、心理素质和专项素质等的测试结果);
(七)代表佛山在国家体育总局各管理中心(或协会)和省体育局注册成功的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单位、输送单位(或输送教练员)和年满18周岁拟引进运动员本人签名(18周以下的由监护人签名)的确认协议书;
(八)获得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