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资助-专利代理师考试合格资助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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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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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及服务对象必须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社会团体,本市户籍人口或常住居民;学生指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学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
(二)发明专利资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明专利应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佛山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导向。
2.申请资助时的专利状态为有效,时间为2020年度已发生的专利情况,且只对第一专利权人进行资助。
3.该专利从申请专利至申领资助期间,专利权属地未发生变更,仍位于佛山市。
4.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补充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的个人需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与佛山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含3年)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在佛山缴纳社保,申请资助年度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发证日期为准。
1.网上填写申报书;
2.提交由国家颁发的申请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3.提交申请人与佛山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连续半年以上的佛山市社保缴费证明;
4.提交户籍人口身份证;常住人口提交个人身份证、佛山市居住证和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证明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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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12413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详见附件1)和《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详见附件2)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对象

资助类别

序号

资助项目

对象

专利

1

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单位

个人

2

中国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3

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4

PCT国际专利资助

5

专利侵权诉讼资助

企业

6

专利无效请求资助

7

应对侵权诉讼资助

8

通过贯标认证资助

单位

9

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资助

单位

10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资助

11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单位

12

院校知识产权课程教学资助

13

专利代理师考试合格资助

个人

14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审核员资助

15

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资助

企业

16

代理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17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资助

18

专利质押融资服务机构资助

19

知识产权服务业核心区资助

单位

20

核心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21

专利技术交易资助

单位

个人

22

专利保险资助

单位

商标

23

商标品牌战略扶持资金

单位

符合要求申报主体可申请上述各类资助,资助条件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注:本次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国家和省专利奖资助纳入“政府资助资金直达企业改革”,项目另行申报,具体通知请留意“佛山扶持通”。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21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16时。

(二)各区审核截止时间。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6时。

三、资助的流程

(一)申请人可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s://fsamr.f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1.注册。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右侧登录窗口下的“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2.申报。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人提交后,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自然人申报无需操作此步骤)。

4.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专利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跟所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并反映情况。

(二)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并将通知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报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本次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指导、核实,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四、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单位

联系方式

专利资助

商标资助

咨询电话

82239393

82518981

82321588

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广州政企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83282211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82729258

82283063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86326920

86285007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2803376

22803285

22803376

22803285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88880219

88880219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87767842

87787839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专利资助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如对申报、审核及评审结果存在任何异议,可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380036。

附件:1.佛山市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2.佛山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4.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申报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政策文件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

https://fsamr.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716/post_4716840.html#3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