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站博士后”,是指经国家、省级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研究的人员。
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新进站博士后项目开题后一次性发给建站单位20万元科研经费。
(一)进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1.生活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另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主管部门批准博士后进站文件;
5.开题报告;
6.联合培养协议;
7.建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进站博士后配偶待业生活补贴:
1.生活补贴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博士后进站文件;
3.开题报告;
4.联合培养协议;
5.博士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待业证明;
6.建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三)新进站博士后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申请表;
2.主管部门批准博士后进站文件;
3.开题报告;
4.联合培养协议;
5.建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