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2022-05-16
人才认定与资助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申报条件

一、本办法所称科技领军人才团队(以下简称“人才团队”),是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成员紧密协作为基础,有具体的科研项目,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任务,依托项目承载企业进行持续创新创造并取得可预期的科研成果和市场效益的人才群体,分为科学家团队、创业英才团队、青年创业人才团队、风投创业人才团队。
二、本办法所称项目承载企业,是指拟在佛山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已在佛山市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
团队核心成员在项目承载企业中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20%。

三、科学家团队
1.诺贝尔奖级别团队。团队成员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际奖项获得者,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顶尖水平,拥有国际顶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研发基础、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和广阔市场前景。
2.院士级别团队。团队带头人应当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科研工作者,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研发基础、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和广阔市场前景。
四、创业英才团队。 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同行中处于一流水平,拥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坚实的研发基础、充分的产业化准备和良好市场前景。
五、青年创业人才团队。研究方向属国内外科技应用前沿或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力,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拥有良好的创新基础、产业化准备和市场前景。
六、风投创业人才团队。研究方向属国内外科技应用前沿或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创新性突出,市场前景好,有合理完善的商业模式,成长潜力大并可快速产业化生产,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并实际到账。
七、团队培育库项目。团队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可申请入库。
八、团队需在佛山注册成立企业,且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可申请培育库项目;团队已在佛山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可申请人才团队项目。

九、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必须为市外或海外引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未入选过佛山市人才团队项目。
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放宽至不超过55周岁:创业英才团队和风投创业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青年创业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上述团队由1名带头人外加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十、团队成员为外籍人员的,需取得国内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申报人为台湾居民须持有来往大陆通行证,申报人为港澳居民须持有来往内地通行证。十一、人才团队可采用全职或兼职方式引进,团队前四位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两名必须全职在佛山工作。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正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16:46                查看反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抓住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契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重构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我局对现有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25日前以书面(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方式反馈,发至市科技局专家服务与智力引进科。

  联系人:卢娟     联系电话:83366392

  电子邮箱:zjfwyzlyjk@fskjj.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2日
政策文件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fskjj.foshan.gov.cn/hdjlpt/yjzj/answer/19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