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传统建筑工匠

来源: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2023-08-16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申报条件

一、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专业类别:
(一)修建类:包括传统官式建筑、民间建筑、古路、桥涵、古塔等建造和修缮,包括大木作、小木作、瓦作、砖作、石作、土作、搭材作等工种。
(二)装饰类:包括雕刻(砖、木、石)、饰面、彩画维修,含油作、彩画作、裱糊作等工种。
(三)造园类:包括叠石、园艺、水景、绿植、盆栽等工种。
(四)烧造类:包括烧砖、烧瓦、造窑等工种。
(五)其他类:包括建筑构件铸造、地域性独门绝技、特殊工具制作、选址等。
二、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参评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热爱传统建筑建造工作。
(二)熟练掌握传统建筑五大专业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工种技艺。
(三)从事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建造等相关工作十年以上,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
(四)有2项以上知名传统建筑建造或修缮的业绩或在解决传统建筑建造技术难题方面有重要的突破或成果。
(五)在我市传统建筑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业界认同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评选:
(一)有犯罪记录的;
(二)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申报材料

《“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申请表》(详见附件)及建造技艺实操视频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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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旅体局,市相关行业协会:

  为规范佛山广府建筑工匠评选工作,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好传统建筑工匠人才资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旅体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评选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评选规程(试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李兆宁,联系电话:8203750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凡滨,联系电话:83207430;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陈兆镜,联系电话:28780591)

政策文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广府传统建筑工匠评选规程(试行)》的通知

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5749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