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进”主题

来源: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2023-05-17
人才认定与资助
人才认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人才项目,为我市用人主体提供人才引进、培育等服务,且符合以下主题之一: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题。立足为本市用人单位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引才专项活动、创新创业类大赛、人才研学活动等项目,及已经建立和计划建立的引才站点等。优先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介组织,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扶持优质人才项目6个左右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精品人才项目不多于3个,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特别优秀的,扶持资金可适当增加,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质量和扶持资金金额,确定扶持项目具体数量,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入选后拨付70%,绩效考评合格后拨付剩余30%。同一项目同一服务内容已获得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或购买服务资金的,根据项目所需资金总量给予差额资助。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佛山市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2.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劳动(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劳动(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近一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说明:①机关单位仅需提供材料1:②协会等社会团体结合实际提供材料,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次年检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正文

一、实施范围和资助方式

  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介组织,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扶持优质人才项目6个左右,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精品人才项目不多于3个,每个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特别优秀的,扶持资金可适当增加,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根据申报项目数量、质量和扶持资金金额,确定扶持项目具体数量,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入选后拨付70%,绩效考评合格后拨付剩余30%。同一项目同一服务内容,已获得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或购买服务资金的,根据项目所需资金总量给予差额资助。

  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申报项目须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人才项目,为我市用人主体提供人才引进、培育等服务,且符合以下主题之一:

  (一)“佛山人才日”主题。计划在9月27日佛山人才日当天及前10天或后3天开展的人才类论坛峰会、成果转化对接大会、人才招聘活动、人才日专项宣传等相关项目。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主题。立足为本市用人单位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引才专项活动、创新创业类大赛、人才研学活动等项目,及已经建立和计划建立的引才站点等。优先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三)人才高地建设类主题。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类赛会、人才招引、工程师和技能人才培养,广佛人才同城合作、与港澳人才交流合作、人才服务阵地运营、联谊联情联智活动、人才工作专项课题研究等,为高层次人才创业、科创团队成长提供咨询、金融支撑等中介服务,以及其他为佛山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提供服务的项目。优先扶持为不特定用人单位提供服务项目。

  本年度重点扶持“佛山人才日”“高层次人才引进”主题相关项目。

  对于入选项目,市委人才办或市委组织部将视情参与主办、指导单位,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2023年度佛山市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申报书请提交一式五份,其他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并报送,报送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15号楼103室)。

  (一)各区委组织部对本区人才项目进行初审,向市委组织部推荐4个项目。

  (二)市直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和协会等人才项目进行初审,向市委组织部推荐2个项目。如无项目,可不推荐。

  (三)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项目进行初审,向市委组织部推荐4个项目。如无项目,可不推荐。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6日(星期二)。

  五、评审流程

  评审分三轮进行,逐轮筛选,程序如下:

  第一轮为书面材料评审。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初选项目。

  第二轮为现场答辩评审。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10分钟介绍,10分钟答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每个项目所得平均分并排序,确定备选项目。

  第三轮为实地考察评审。由评审组对备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后投票,按得票高低确定入选项目。

  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议通过后拨付项目首期扶持资金。

  六、咨询电话

  佛山市委组织部:83381546

  禅城区委组织部:82911229

  南海区委组织部:86328308

  顺德区委组织部:22830653

  高明区委组织部:88661280

  三水区委组织部:87709407

  附件:1.2023年度佛山市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佛山市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申报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政策文件

2023年度佛山市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正式启动

http://www.fszzb.gov.cn/rcgz/content/post_753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