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地址在佛山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有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明确的行业类别(申请股权投资类企业除外)。
(三)经营管理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4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1.对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中国企业500强,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评选的中国文化企业30强等国内知名文化企业,2019年1月1日后,直接投资,在我市设立文化法人企业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士地)超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予以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补贴。
2.市内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增资扩产以及2021年1月1日后市外引进落户的文化企业,2021年度佛山项目实际总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市内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入库行业代码必须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所明确的146个行业代码之一。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申请书:
2.每一类专项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并编好目录,标注页码;
2.申请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份),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按清单编号顺序排列(其中,编号相同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申请表封面、申报材料骑缝以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1年度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经企业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上门核查等环节,并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对199个项目进行扶持。现将结果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区局通知获扶持单位提交扶持资金划拨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汇总完成后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前提交市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1.2021年度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审核结果
2.2021年度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划拨函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赵兵,联系方式:28780571)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