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自主创新-社会发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专项资助

来源: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申报条件

一 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申报单位须成立两年以上,知识产权多、符合产业政策的择优资助;承担同类研发项目未结题及在研同类项目、未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数据库、知识产权不清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暂不受理。当年兑现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
农业科技类申报范围:种植养殖技术、生物技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
社会发展类申报范围:生物环保(水污染防治、巢湖流域生态修复集成示范、巢湖蓝藻综合治理与技术集成应用、秸秆处理及综合利用等),新药研创,临床新技术应用(重大疾病和感染疾病预防与治疗),医疗器械研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预警、溯源、控制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科技强警等专项。
国际合作类申报范围:由我市企业与国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的合作研发应用项目

申报材料

一、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和资助的企业和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填写相应条款申报表并加盖印章;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二、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立项批文(企业或政府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成果(如:专利等)相关附件材料;本项目研发费用财务审计报告(内容按照《研发项目费用归集表》准备);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国际合作项目须附国际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