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初始创业补贴”模块申请,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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