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仅限于专利资助条款)。
二、企业聘请外国专家申报限额9名,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一、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和资助的企业和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填写相应条款申报表并加盖印章;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二、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所聘外国专家本人的《外国专家证》、护照及出入境记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合同或项目合同;所聘外国专家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本年度企业支付所聘外国专家工薪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