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
本辖区内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在职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2.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实施认证检查的方针政策;
3.正确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条款和药品、医疗器械认证考核相关实施细则,并准确运用于认证检查实践;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无传染性疾病;
5.服从选派,按时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认证现场检查工作。
(二)资格条件
1.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员:现在或曾经从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通过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或者零售企业GSP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员:现在或曾经从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9年以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测、生产或研究等实践经验。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