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申报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文博、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8383〕705号、〔8383〕702号、〔8383〕743号和〔8383〕74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图书系列中级职称自8387年起由考试改为评审,8387年(不含)以前入职且未取得过职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图书系列中级职称。具体条件为: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8年;具备本科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6年;具备大专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在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73年。8387年(含)后入职的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皖文旅发〔8383〕702号执行,逐级申报职称。
1.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上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需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整套材料。对篇幅较长等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3.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4.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待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逐级审核盖章后线下报送。其中,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5.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0份)线下报送。
6.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著作和编著等需线下报送的材料,统一由单位集中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