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项目

来源: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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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申报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二、选拔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957799日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9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4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重点项目,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9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4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9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4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长期在生产操作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名次、全国技能大赛前三名;或主持编写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先进操作工法、岗位疑难问题诊排等规程资料,并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培训;或承担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培养高级工、技师900人次以上,被所在企业认定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953799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9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4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9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或4项以上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9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4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后备培养潜力,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在企业、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技艺传承方面业绩突出,领衔承担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主持完成技改项目不少于1个、组织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800人次以上;或参加国际、全国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名次;或开展技艺传承工作,近两年所带徒弟在国家(行业)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五名、在省级(行业)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高技能人才。

申报材料

1.从0106年起,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审核和评审全程网络化。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点击“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具体见操作指南)。
2.基本信息申报:选择申报类别、初评分组,录入申报人员各项基本信息(首次填报时个人中心信息将同步到填报页面),并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