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

来源: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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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政策简读
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

    1.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助剂、生物基复合材料、天然生物材料创新型增效利用等领域,支持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联合实施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
    2.上述领域在建项目。涉及复合材料的,其产品生物基含量应不低于30%。

  • 扶持标准

    经评审认定的项目,对研发及关键设备投入按照1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9666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9年。同一项目或同一事项已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特别重大项目按“三重一创”建设“一事一议”程序申请支持。已获得本事项支持的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本年度须完成延续申报,后续不再支持。

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通用文本格式编制),附以下文件:
(1)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清单;
(2)设备购置清单;
(3)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文件;
(4)申报企业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合作协议;
(5)产品检测报告;
(6)项目实施周期内已发生研发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快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3117695号)执行。
所有事项的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及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