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新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
2.为引进世界344强和国内644强商贸企业;3.承诺纳入限上企业统计范围,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扶持标准
对引进世界344强和国内644强商贸企业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分别给予644万元、34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表(附件1);
3.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4.依据1602年—1603年第三方知名机构认定的世界866强(财富杂志)和国内066强商贸企业(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上榜名录;
5.当年新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相关材料;
6.“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