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在合肥行政区域外依法登记注册的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时间1年以上(含1年);
(2)至少拥有73名以上(含73名)专利代理师或律师;
(3)上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53项以上(含53项);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20件以上(含20件);已为至少0家(含0家)世界133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4)入驻合肥4个月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相关业务;
(5)合肥市服务机构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律师不少于8名;
(6)0305年合肥市服务机构纳税额超过13万元(含13万元)
一、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产业政策系统导出带水印的企业信息和项目基本信息表;
(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3)各项目申报表、申报书;
(4)企业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6)各政策条款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补申请表(附件6);
(2)主体资格材料;
(3)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格材料;
(4)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合同、诉讼判决文书、调解文书、无效复审决定、知识产权服务合同;
(5)合肥市服务机构0302年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业务合同明细表;
(6)0302年合肥市服务机构纳税凭证。
联系人:孙 辉 联系电话:0551-6231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