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区加强“一院一校”人才支撑十一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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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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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件

  荣委人才办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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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昌区加强“一院一校”人才支撑十一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荣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

  《荣昌区加强“一院一校”人才支撑十一条措施(试行)》已经十八届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会议、十五届区委第1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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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荣昌区加强“一院一校”人才支撑十一条措施(试行)

  为支持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做强、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做大,加强对“一院一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全力为国家畜牧科技城和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特制订本措施。

  一、支持条件

  (一)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无行业不良记录。

  (二)在荣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三)参照《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西南大学“含弘人才岗位”实施办法》,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3类给予支持。

  高层次领军人才:院士;国家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相应层次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已取得同行认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海外人才,且五年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过系列高水平论文。

  优秀博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支持政策

  (一)住房保障。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可分别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5年、3年、2年,在人才公寓不能保障时,分别给予每人15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相应期限。

  (二)财税优惠。对在荣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人才,区级留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奖励。

  (三)鼓励人才招商。对高层次人才牵头引进投资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招商项目,项目投产后,可按项目实际固定投资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创业支持。鼓励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我区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均在荣昌),根据企业规模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基金,且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的30%。投资基金退出时,同等条件下由“人才企业”优先认购;按贷款当期LPR的50%贴息3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五)成果转化。鼓励人才带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我区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对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或创新产品目录的新产品,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企业,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企业开发多个重大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六)院(校)地合作。积极引导和支持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引进“一院一校”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并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一院一校”科研团队与区内企业达成深度合作的,可按照《荣昌区“棠城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认定为棠城英才,并享受《荣昌区加快建设成渝腹心人才集聚地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政策。支持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在荣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七)人才培育。对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按上级研究支持经费的20%配套补助给人才所在单位,用于项目研发工作。优秀人才可参与“棠城英才特支计划”遴选,入选后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八)平台培育。对国家布局及批准建设的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区级财政按规定“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型研发机构、国家临床医学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和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认定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临床医学中心、市级海智工作站等市级科技创新基地,给予10万元的认定补贴。

  (九)子女入学。人才子女入(转)学的,可选择性就读其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十)医疗服务。人才在我区医院可享受预约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办理入院、优先安排床位、优先开展手术等医疗服务。

  (十一)配偶(子女)就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在荣缴纳社保达到6个月、学科带头人及优秀博士在荣缴纳社保达到1年以上的,可申请解决随调配偶(子女)就业问题,人才配偶(子女)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随调工作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协调指导解决;人才配偶(子女)系体制外的,由区人力社保局积极协助,做好政策咨询、就业推荐等服务。

  三、执行时间及解释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所有奖励均为税前奖励。政策内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人才办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