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莆田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倍以上的。
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近7年内担任过下述企业之一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的: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市值100亿元以上,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公司规模3000人以上。
用人单位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的。
兼并重组行为已经完成;以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为主体兼并其它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在漳州市内注册的食品规模工业企业(食品规模工业企业证明由辖区统计部门统一出具)。
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地为漳州市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管研发工作的公司高管。 二、申报条件 1.设立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并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2.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投入超过400万元,且比上一年度增长18%以上(其中,云霄、诏安、平和三个开发工作重点县研发投入增长14%以上,规上企业以统计报表为准,规下企业以审计报告为准)。 3.近一年来企业聘请“首席科技官”,并与申报人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申报人2021年的薪酬不低于10万元。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负责人、创新基地以及拥有发明专利的主要负责人。
一、申报对象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闽南师范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市直事业单位、注册登记地为漳州市的科技型企业中选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全市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市一流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闽南师范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市直事业单位、注册登记地为漳州市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人在漳州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转化成效,其中医院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临床治疗水平。 2.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承担1项以上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者1项以上的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或是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3.年龄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双创之星”、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一、申报对象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注册登记地为漳州市的科技型企业中,选拔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能代表全市本领域或本行业一流创业水平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并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 2.申报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申报人所在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实现产业化。 4.申报人所在的企业在漳州市注册,创办2年以上(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前),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违法和不良诚信记录。 5.申报人所在的企业必须是以下三种类型之一:第一产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年度主营收入达2亿元以上;第二产业(规上企业)企业税收4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长18%(其中,云霄、诏安、平和三个开发工作重点县研发投入增长14%以上,以统计报表为准)。第三产业(规上企业),税收200万元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
1、具有良好的职业学术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为城市节水事业发展服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城市节水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具备丰富的城市节水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 3、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4、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验收、评估、评审、咨询等相关工作。 5、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城市节水相关咨询、评审、评定工作,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并接受城市节水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6、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