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

在吉林省内由3名以上,年龄为18-45周岁的人员的青年人才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团队。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内部组建的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小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扶持设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三个项目类别。 (一)初创型:初创型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或入驻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或机构。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项目预期产值、利税等前景良好。 (二)成长型:成长型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的企业或机构。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年度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及以上。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项目申报年度前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三)成熟型: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的企业或机构。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年度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及以上。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 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拥有排他性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项目申报年度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区域: 吉林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一)培养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 (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 2.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4. 企业在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2年以上。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 5.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6.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二)引进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国 (境)外引进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 一般应在国 (境)外取得学位。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3. 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 4. 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 (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 5.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6. 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7. 企业在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2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8.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9.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省外引进的科技创业人才: 1. 来辽时间不超过6年。 2. 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 (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 3.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4. 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5. 企业在省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2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6.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7.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区域: 辽宁 来源: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留学回国人员择优启动类资助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 1. 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 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 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的杰出人才 国 (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 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2.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 (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辽宁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4. 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 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省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 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满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 (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 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3.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4. 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 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区域: 辽宁 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遴选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首席专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本行业领域研究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次)或主持过与本行业相关的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持有科技成果,并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结共事等团队领导能力,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体系工作,积极带动体系团队开展工作; 5.所在单位支持力度大,积极创造条件,为体系工作开展提供强力的支持; 6.具备满足体系工作要求的学识水平,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较高; 7.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体系工作。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时间: 2022-03-03 至 2022-03-07

摆线行星齿轮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征集

一、征集范围机械行业相关领域的管理部门、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生产企业和用户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1.熟悉本专业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3.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4.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义务(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函审和会议审查等)。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区域: 江苏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二)原则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以及我市“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七大特色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七)未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等国家和市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第一层次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及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人选: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医药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区域: 江苏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重庆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国有企业领域)

一、支持范围 主要面向市属重点国企、市级部门所属企业、区县(自治县)所属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遴选支持1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创业融资、引领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主要从科技创业、科技创投、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中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且全职在渝工作。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已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除外),本项目不重复受理支持。 (二)项目条件 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具有长远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主要在重庆市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业、创投活动,致力于创造新产品或新服务,开辟新市场。 2.在市内重点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创办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在市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所创办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 3.在重庆注册的创投机构从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资本管理、基金募集和投资退出经验;在市内以科技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创投机构的主要创办人或负责人,原则上具有相关金融从业资质,能带资金落户重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能带优秀项目落户重庆设立企业;创业投资活动具有较好的资本增值回报,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且具有极大发展潜力;在管理资本量、募集基金资本量、投资案例个数、投资资本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业内认可。

区域: 重庆 来源: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2.能独立主持项目研究开发。 3.主持的科研项目具有创新性,或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

区域: 黑龙江 来源: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