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3)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入选者不可申请; (4)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 (5)重点围绕我市科创中心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和“卡脖子”技术进行支持; (6)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7)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赴境外国家或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3)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 (5)自主联系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 (6)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重点合作领域,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以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 (7)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 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有相当于正高级职称水平)。 3. 坚持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学术技术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带领高水平科研团队的能力及经历。 4. 身心健康,全职(每年不少于9个月)在渝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完成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第1位完成人。 2. 担任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全国一级学会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 在《Nature》(《自然》)、《Science》(《科学》)和《Cell》(《细胞》)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以前2位作者身份发表学术文章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4.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人才,以及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引进来渝工作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5.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或拥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授权发明专利,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在渝“两院”院士可自愿申报,直接进入评委会认定环节,不占当年名额。进入“两院”院士增选的有效候选人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一、支持范围 面向在渝医疗卫生机构,遴选支持15名左右,其中5名重点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含中医药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产生较大影响。主要从文化旅游、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医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且全职在渝工作。 3.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业绩突出,在专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得到同行公认。 已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重庆英才计划同层次项目不再受理;已入选重庆英才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除外),本项目不重复受理支持。 (二)项目条件 申报医学领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业绩突出。医疗技术精湛,经验丰富,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医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 (2)学术造诣深厚。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主持开展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成效显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主编出版过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3)专业领域公认。担任国际国内医学类学术组织重要职务,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和人才培养能力,能带领本专业本学科在西部保持领先或居于国内国际一流水平,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威望。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专家是指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供政策制定咨询,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补贴额测算、自主投档形式审核提供支持,能够胜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咨询决策能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农机鉴定、推广和相关补贴政策,掌握本行业生产工艺、产品和应用技术规范及标准等。 (三)有5年以上农机化或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在相关学科和领域具有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库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和职责。
支持省内生物医药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凡进站工作的博士,优先列入各级博士后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1、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尚未在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或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报名初创组;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非上市企业报名成长组。 2、创业团队指的是在报名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海内外团队,包括在校学生组建的创业团队、社会创业团队以及个人形式的创业团队;由大型企业内部孵化且未成立公司的项目可以团队方式参赛,但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创新业务,且比赛中不能借用原公司财务数据作为项目有效证明数据。 3、参赛项目为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创新创业项目,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 4、参赛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2020年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获得前六届“i创杯”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入选“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的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