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学研究类:独立开展基础性学术研究能力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一定的国际学术影响,为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技术研发类:独立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强,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为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候选人应是截至提名当年度1月1日不超过40周岁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其工作单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申报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未满45周岁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拥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掌握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前沿动态,具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四)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应在中关村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创新达到引领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全球原创、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等水平,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新到示范区工作(即从境外、京外、在京高校院所等新引进的人才),且已全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承担重大科技攻关、关键技术突破的企业骨干人才; 3.研究领域应符合中关村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主持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4.上一年度个人应税年薪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个人持有企业的股权及期权价值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
企业首席科学家应由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新聘用,且全职正式到岗工作,研究方向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能够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以及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医学院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外籍院士)。 2.曾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或终身教授。 3.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创新领军企业担任CTO及以上职务的行业顶尖技术人才。 4.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应为中关村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能有效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业效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已经取得很好服务成效,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年龄须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现任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2015年1月1日以前任职),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累计实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技术交易额,擅长服务特定领域或科技成果转化,整合资源,能够为项目提供概念验证、技术开发服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等全过程服务的技术经理人。 2.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成功孵化并落地10家(含)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培育了至少1家上市公司或估值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科技型企业的中关村创业孵化机构负责人。 3.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为100家以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且服务水平达到业内领先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运营服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 4.在上一年度有不少于2个工作项目获得中关村管委会支持、且得到会员或服务对象广泛认可和好评的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型社会组织专职负责人。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享受北京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外籍创新人才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对所在企业技术创新发挥关键性作用,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国籍; 2.曾在境外世界知名创新型企业、知名研究机构等核心技术研发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3.在专项办筛选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中担任技术研发负责人,并在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攻关、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 4.应税年薪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须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新到中关村示范区工作,且已全职在岗工作1年以上。
投资家应熟悉国际规则,具有敏锐投资眼光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面向中关村硬科技企业从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活动,或为中关村科技型企业提供相当规模的贷款支持,年龄须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关村开展天使投资活动3年及以上,且近3年累计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天使投资机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或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领军人才。 2.参评上一年度在中关村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创业投资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或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领军人才。 3.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对中关村科技型企业累计投资超过2亿元(含)人民币的创业投资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或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领军人才。 4.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为中关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累计超过100亿元(含)人民币的金融机构的董事长、行长或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领军人才。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可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