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专业职称认定

申报范围及条件按《云南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10〕177号)规定执行。 推荐申报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在本职岗位上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现职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我省相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 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中专毕业,毕业后从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申报标准化、计量和质量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毕业后从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20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5、中专毕业,毕业后从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25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区域: 云南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两类人才”培养对象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在岗人员。其中: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应具备硕士(含)以上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两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课题)或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课题)或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应具备学士(含)以上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两年主持过省级科技项目(课题)/重大工程项目或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课题)/重大工程项目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条件 1.除基本条件外,截至申报之日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申报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贡献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主要贡献人。 (2)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标准或者其它知识产权3项(含)以上,或者获得新药证书。 2.除基本条件外,截至申报之日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申报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主要贡献人。 (2)主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工程化,在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3年年平均新增利润超过100万元者。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标准或者其它知识产权3项(含)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新产品认定或者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批件。 (5)作为领办人或者创办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认定。 (6)作为主要贡献人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近3年年平均新增利润100万元以上,或者推广3项以上先进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带动地方产业发展,近3年年平均促进农民群众增收100万元以上。 二、遴选重点 (一)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领域,并结合各单位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和博士点、硕士点的建设遴选。 (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领域,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技术管理(包括科技型企业家)的人员中遴选,优先选拔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区域: 云南 来源: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家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区域: 云南 来源: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创新团队及省院士创新团队

一、省创新团队的遴选 (一)总要求 按照“需求导向、重在应用、择优选拔”的原则,重点选拔培育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信息、新材料、现代物流、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重点领域的省创新团队,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加速提升我省科学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水平。 (二)遴选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3. 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鼓励产学研结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并能解决关键技术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4. 鼓励创新团队积极开展与国外、省外的科研合作交流。 5.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为55周岁(含)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云南的优秀科技专家; (2)2013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过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且获奖或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6. 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其中依托单位人员4人以上); (2)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核心成员。 7. 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二、省院士创新团队的遴选 (一)总要求 按照坚持“需求主导、政府引导、双向选择、服务云南、重在成效”的原则,以云南省创新团队为载体,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引进相关领域院士为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院士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引领作用,同时显著提升我省创新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遴选条件 1. 通过认定的省创新团队、入选为培育对象的省创新团队、与院士开展合作并申报省科技厅年度选拔省创新团队的团队。 2. 省创新团队的依托单位需与引进院士正式签订工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引进工作年限、合作领域、合作重点等。 3. 院士每年在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或院士主要工作精力是为云南省工作,入选后实际合作年限应为3年以上。 4. 院士及其团队与建立合作关系的省创新团队入选省院士创新团队后3年内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在云南转化应用。 5. 省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应为引进院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团队应有能承接院士的工作平台及能力;引进院士应帮助我省创新团队提高在国家层面的学术技术水平。 (三)推荐名额 通过认定的省创新团队、入选为培育对象的省创新团队申报省院士创新团队及新申报省创新团队并同时申报省院士创新团队的均不受名额限制。

区域: 云南 来源: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奖励认定类项目

一、申报范围 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集中区”)和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优先支持76个县(市)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 2020年以来引入社会资本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园中园”、“孵化园”等或引入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规划的企业,投资总额2亿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且项目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手续齐全。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9-08 至 2022-09-16

招商引资奖励-年度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

对年度牵线搭桥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落地实施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包括商协会、院校、专业从事招商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商务厅

招商引资奖励-年度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

对年度全省范围内引进签约并实施的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带动性强、投资体量大、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多的高质量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或国家实验室、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包括内外资项目)进行奖励。(视情况,如无可缺项)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商务厅

招商引资奖励-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开发区、园区

对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10个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自贸片区、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进行奖励。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商务厅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 )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7年1月1日; (五)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申报。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展览企业落户

(一)支持范围:支持行业龙头型、领军型,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展览企业落户陕西。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陕落户纳税;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在陕展览面积规模在10000㎡以上; 4.具有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会展项目; 5.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6.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符合相关时间要求。

区域: 陕西 来源: 陕西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