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成都分行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县(市、区)年度地区生产总值(GDP)规模分组(200亿元以上、100—200亿元、100亿元以下)。
对在我省新设总部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我省注册设立区域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中心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奖励。
一、支持范围 落实《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重点产业项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业软件开发应用、产业成链集群发展、创新成果转化,持续深入促进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不断提升我省工业经济质量规模水平。 二、支持方向 支持产业链集群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招引或新建支撑集群发展项目,支持招引或新建的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三、征集条件 (一)项目在我省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三)具体投资要求。 产业龙头项目要求为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新建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来川投资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新招引(新建)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要求列入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且投资纳入统计范围。 (四)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开工建设或已竣工,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列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形成实质性投资,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竣工项目要求前期审批报建手续完备合规,在2020年11月1日后至申报通知发布前竣工,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报通知发布前主要投资和建设内容已完成,在2022年10月前应完成环保、消防、安全、节能等单项验收手续。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六)项目申报单位存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未整改完成情况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资金。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2021年获得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六)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一)申报人应为在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六)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优先支持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项目。近年进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冠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国家和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已在川创新创业或有意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至少应具备一年以上境外留学经历)。 (一)参赛项目组别 参赛项目分为创新(创意)项目和创业项目两个组别。 1.创新(创意)项目:截止2022年5月31日,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实施后成长潜力较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创业项目:截止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注册的企业或机构。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人员按以下项目类型报名参赛: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