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流程: (一)发榜方为区内企业 1.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向区内企业公开征集技术攻关需求; 2.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遴选论证区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确定发榜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揭榜方; 3.国内外科研机构作为揭榜方提交攻关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 4.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攻关项目立项建议; 5.发榜方和揭榜方双方按专家意见完善攻关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并签订合作协议; 6.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拟支持立项的攻关项目进行公示(涉密或发榜方、揭榜方要求不公示的经局务会审议同意,可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科技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发榜方和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7.按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对攻关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和验收; 8.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扶持资金;未通过项目验收的,不予拨付扶持资金。 (二)发榜方为政府 政府发榜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决策部署,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经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本区重点发展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并向社会发榜公开征集揭榜方,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区内企业共同揭榜,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