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政策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改动: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珠海,且在珠海产业化的工业企业。 2、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需符合技术改造相关政策要求。 (二)奖励标准:按设备投资的2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该专题与技改项目同时申报、评审、立项) 二、政策来源: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http://www.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1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