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1.此项目为深圳—以色列双边联合资助项目,申报企业应与以色列合作伙伴充分沟通,确保以色列合作企业向以色列创新局同步申报,单边申报无效。 2. 深圳方《双边合作项目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需中英文双语填写,以便于我委与以色列创新署核对项目信息(其中英文需与以色列合作方填写一致),其他内容中文填写即可。 3.申请资料发送至邮箱之后,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邮件已收到,工作人员将与以色列创新局确认信息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征集截止后反馈至各申报企业。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5G应用示范项目入库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科技创新券

1.2019年将原创客计划七类项目(科技创新券、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创客服务平台、创客交流活动、个人创客和创客创业),整合成科技创新券、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创客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四类。 2.不能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用于获得财政资助的项目,尤其要注意技术开发、云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检测检验等服务,不能重复享受资助。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产业服务体系项目(互联网产业)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政府间合作项目)

政府间合作:须根据两国政府间框架协议申报,可支持科技企业。 对于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限项申报。 (一)一般企业。 1.对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或期间申报且于2021年立项的上述项目申请单位,不得申报。 2.未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或申报且于2021年立项的上述项目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二)企业获得2019年度、2020年度国家或广东省科技奖(以国务院发布的上述两个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上述两个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在2020年度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励名单未公布前,暂依据国家或广东省主管部门发布的拟奖公示名单),或属于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的企业: 1.对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批立项或期间申报且于2021年立项的上述项目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2.未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或申报且于2021年立项的上述项目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2项。 (三)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以色列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港创新圈B类项目

对于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限项申报。 (一)一般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不得申报。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二)企业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获奖,或属于近三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1.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1项; 2.未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批立项上述项目的申请单位,可以牵头或者参与申报2项。 (三)201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备选项目

区域: 广东深圳市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