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英才·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奖励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科技创新团队”评选不超过10个。 二、推荐范围 “酒城英才·科技创新团队”。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为依托,围绕泸州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持续创新攻关,并有可预期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鼓励并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跨单位联合、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所形成的科技创新团队。 三、推荐条件 “酒城英才·科技创新团队”推荐条件 1.团队研究领域和方向应符合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振兴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相关领域创新团队,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战略性新产品开发及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团队应有较长时间的持续合作基础,以科技研发项目为支撑,有良好的协作运行机制和相对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凝聚力强,学术氛围浓厚,团队效应明显,合作取得过代表性科技成果。 3.团队在所从事的技术领域与研发方向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发展潜力,代表性科技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功转化应用效果好,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4.团队带头人应是行业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军人物,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申报当年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并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工作关系在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宽广的科技视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团队成员应在专业、能力、经验、年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一般由8人至20人组成,应有70%以上为硕士以上学历(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可放宽至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团队核心成员3—5人(核心成员不包含团队带头人),半数以上的核心成员应当是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核心成员不能在其他市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6.团队应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环境条件,具备从事科技研发所必备的实验条件和装备基础。团队依托单位应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产学研合作和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方面具有较好基础,能提供创新团队建设和发展所需的配套经费支持(至少1:1配套),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环保等责任事故。团队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所依托企业必须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利润在100万元以上),具备较好的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一般应建有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或者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具备开展研发创新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 四、申报限制 “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科技之星”申报人应遵守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有到期未验收、验收未通过或被终止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曾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资助的带头人原则上不能再作为团队带头人申请本资助,曾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个人不得申报“科技之星”。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酒城英才·产业创新团队”认定奖励

一、推荐名额 2021年全市“酒城英才·产业创新团队”评选数量不超过20个。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部门)、各区县均可推荐企业(项目)产业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二、推荐条件 “酒城英才·产业创新团队”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七大重点工业产业”“5+5+2现代服务业”“八大特色农业产业”等重点特色产业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社会经济效应明显,行业内具有带头示范作用,能助推全市产业提档升级的产业创新型团队。 (二)团队须以在泸注册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载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正在推动产业创新项目前期工作或投资建设;团队成立以来未发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故,或未因发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故被通报、处罚,纳税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各种失信名单。 (三)团队应在行业领域具备产业创新能力,所开展创新活动应具有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论证报告,取得的创新成效有利于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 (四)团队带头人应具有产业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产业规划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主导产业(项目)发展。 (五)团队成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占30%以上,40%以上人员须来自所属企业。 (注:已获得过符合《泸州市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奖励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已入选2020年度“酒城英才”奖励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及成员中已入选2020年度“酒城英才”奖励的团队不作为此次参评对象)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酒城英才·工业之星”认定奖励

一、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酒城英才·工业之星 ”不超过 20名( 含工业企业负责人、企业部门负责人、企业一线业务骨干)。采取好中选优、差额评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区县 、园区推荐辖区内3-5名候选对象参加评选。 二、推荐范围 泸州市辖区内工业产业领域能力水平拨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线业务骨干等人才 。已获得国家、省级重大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资助期(管理期)内的“酒城英才”“拨尖人才”,不作为参评对象。 三、推荐条件 此次评选以实绩为先、以服务大局为先、以奉献社会为先, 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向学术回归、向基层一线倾斜。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尤其是在技术研发方而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运用,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 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成绩较突出,在本行业和全社会有较大影响力 。 (三)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重大技术攻坚、实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产品,大力实施工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帮助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帮助企业上市等 工作中,对全市工业经济引领带动作用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生态效益做出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得显著影响和成 效者。 (四)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的一线职工获得国家、省等技能方面具有影响力的奖励或称号者,在本企业、本行业具有领先技能,在引领带动本企业、本行业技能提升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者。 (五)申报人为企业负责人的,所在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环 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申报人为企业部门负责人的,所在部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所有申报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筑业扶持专项-培育产业工人队伍项目

建筑业企业。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城科技英才”培育计划

(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 科技创新团队以在泸州市境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等为依托,围绕泸州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通过“产学研”紧密结合,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持续创新(攻关),并取得可预期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2. 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所依托企业必须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净利润在100万元以上),具备较好的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一般应建有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具备开展研发创新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 (2)具备合理的人员规模与结构,应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成员总数不少于8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45岁以下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70%; (3)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产业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军人物,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市级以上人才荣誉,具备较高的学术技术素质和较强的团队领导管理能力,在研究开发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近5年应主持过2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创新性研究; (4)科技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为3-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半数以上的核心成员应当是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获得2项以上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授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或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 (5)科技创新团队研发方向符合产业发展要求,属于我市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工艺技术。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创新活动有明确的目标与计划,其预期成果特别是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形式、水平及进展时间明确、具体、可行。 3. 以事业单位、社团等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合理的人员规模与结构,应是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成员总数不少于8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45岁以下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90%; (2)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市级以上人才荣誉,具备较高的学术技术素质和较强的团队领导管理能力,了解所在领域前沿研究方向,且业内公认度较高;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近5年应主持过2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创新性研究; (3)科技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为3-5人,且至少有三分之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半数以上的核心成员应当是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获得2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授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或新品种,无知识产权纠纷; (4)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方向应以泸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科技发展规划重点优先支持的发展领域及产业为重点,聚焦战略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着力解决制约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技问题,为我市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创新活动有明确的目标与计划,其预期成果特别是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形式、水平及进展时间明确、具体、可行。 4. 科技创新团队应有一整套比较科学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 5. 科技创新团队所在单位须按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提供配套资金。 (二)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或服务社会民生的重大科研成果。 2. 申报人应具有国内外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3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3. 申报人工作单位属泸州市境内注册并纳税企业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业绩突出。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过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主研,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2项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所在企业上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 4. 申报人工作单位属泸州市境内事业单位或社团的,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业绩突出。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过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主研,在所从事领域一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编著相关著作1部以上,或取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2项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青年科技英才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 申报人应具备较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独立承担和负责重大技术创新工作的能力与经历,发展潜力较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 申报人工作单位属泸州市境内注册并纳税企业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业绩优秀。近5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专利实施与促进项目,并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前三主研或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面向全国)的前二主研;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1项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 4. 申报人工作单位属泸州市境内事业单位或社团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业绩优秀。近5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前二主研或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面向全国)的第一主研;在所从事领域一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编著相关著作1部以上,或取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

区域: 四川泸州市 来源: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入选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总决赛奖励

对入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客中国”总决赛的,给予奖励。

区域: 四川资阳市 来源: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企业家素质提升补助

1、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资阳市规模工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攻读EMBA取得学位的; 2、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商管理总裁进修获得结业证书的; 3、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参加资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清华大学企业创新经营与转型升级研修班和北京大学企业家成长创新研修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 4、读书时间不局限于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拿证时间须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

区域: 四川资阳市 来源: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眉山赛区)

1.主体赛创新项目组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2.主体赛创业项目组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3.创业扶贫专项赛 (1)截至2020年6月1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0人(小微企业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区域: 四川眉山市 来源: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州之星”双创大赛-眉州创新菁才赛

1.参赛对象。 (1)眉山市注册的各类企业、新引进的省市重点项目中从事科技创新的个人或团队。 (2)眉山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创新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条件(报名表和报名材料见附件2,下同)。 (1)参赛的个人或团队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科技创新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科技创新成果显著、事迹突出,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区域: 四川眉山市 来源: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眉州之星”双创大赛-眉州创新领军企业赛

1.参赛对象。 在眉山注册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龙头企业、新引进的省市重点项目企业。 2.参赛条件。 (1)在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为眉山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企业。 (2)经济效益好,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注册三年以上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人民币(含)或建设期在3年内已投入5亿元以上的市级以上有科技含量的重大项目企业。 (4)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区域: 四川眉山市 来源: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