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创业团队资助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遂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有1名B类人才或至少2名C类人才领衔。 2.领军型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项目及其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已定制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方案,落实基本创业条件。 3.领军型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通过全职方式或项目方式为遂宁服务,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遂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4.领军型创业团队所依托企业须在遂注册工商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区域: 四川遂宁市 来源: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杰出人才团队资助

杰出人才团队是指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产业化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世界前沿,在我市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的人才群体。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杰出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有1名A类人才或至少2名B类人才领衔。 2.杰出人才团队的创新成果应处于世界科技进步前沿,创新水平居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符合遂宁发展总体定位,对促进遂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 3.杰出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通过全职方式或项目方式为遂宁服务,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遂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两院院士不少于3个月)。 4.杰出人才团队须依托遂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团队自筹经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

区域: 四川遂宁市 来源: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补助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1年以上、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经纪人,市财政分别按初级、中级一次性给予补助; 在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的技术经理人,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

区域: 四川遂宁市 来源: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遂州工匠

一、遂州工匠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或组织质量方面有关工作的职工; (二)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10年以上的技能型职工、技能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三)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为本单位和行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五)参加劳动技能大赛等活动的获奖人员、享有或共享知识产权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优先予以推荐; (六)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等。 二、遂州工匠申报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一项: (一)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对质量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和极致,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二)技能高超。具有耐心、专注、坚持的品质,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领军作用。善于解决本职业、本专业“疑难杂症”,攻坚克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热心带教徒弟,乐意将研究成果共享,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 (四)贡献突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引领质量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

区域: 四川遂宁市 来源: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州技能大师

全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一般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天府工匠”“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遂州技术能手”等称号,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获得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3.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并且所属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合格。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一个3人以上技能人才团队; 4.具备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技能水平,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部门及以上其他与技能相关荣誉或奖励的。 对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的,其申报条件可酌情放宽。

区域: 四川遂宁市 来源: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进外商在投资奖励

引进外商在我市投资,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各类项目给予奖励

区域: 四川广元市 来源: 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广元市港澳事务办公室)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广元市境内注册或位于广元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被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提供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并扫描在线上传。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相关指南要求,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3.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是由毕业未满5年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户籍在广元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以本人和团队名义在广元市内境内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且由该创办者担任企业法人。 (四)项目申报人应是企业法人。 (五)户籍是广元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申请,必须由所在学院推荐,并有创业导师参与项目指导,且项目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广元市落地转化。 (六)优先支持入驻市域内认定的各类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团队。 (七)已获得过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创业者(企业法人)及企业,不再支持。 (八)同一项目或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 (九)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项目不要求配套资金。

区域: 四川广元市 来源: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

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且获得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请咨询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 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均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0年及2021年度已获中小专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再予以支持。

区域: 四川广元市 来源: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

支持对象。风险补助,对四川省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在川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保障,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投融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成立1年以上(含1年)。 ③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2)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由职业投资管理人组建的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成立1年以上(含1年)。 ③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管理的创业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并获得2020年或2021年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区域: 四川广元市 来源: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专家库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制度。 (三)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 专家分类。入库专家分为科技奖励项目评审专家;科技项目评审评估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 (一)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近5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二)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1)近5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4)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2.管理专家。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园区、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学会,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高级管理人员; (2)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等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财务专家。 (1)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证书5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上市公司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区域: 四川广元市 来源: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