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引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实行独立核算且无违法失信记录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参与申报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是为实施项目而专门引进和聘用的人员,且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五)当年度申报指南中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市注册登记,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专家和海归人才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在国外大型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人才;海归人才指中国国籍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并取得一定学术或工作成就的人才。 (3)申报项目须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有相应团队配备,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和成长潜力。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以下两类: 技术类项目:需由在特定技术领域有较高建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在特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突破,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 社科类项目:需由在社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产生相应的文化成果和社会效益。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全国及省市一类技能大赛前三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能大师、陕西省技术能手获得者、西安市技能大师、西安市技术能手、西安市首席技师,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获得者;具有技师等级以上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等条件之一者。 2.依托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 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评选对象 应聘或聘请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管理人才(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在解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经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出版、体育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以及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的。 (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五)在华期间,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没有不当言论和不良行为的。 (六)曾获中国政府“友谊奖”“三秦友谊奖”和“西安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奖励;曾获“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的外国专家可继续申报“西安友谊奖”。
1.申报主体应是西安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应是在西安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专业资质的文化企业(机构)。 2.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创作主体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申报。 3.项目须在本年度启动并完成,具有完成项目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在做强6大制造业支柱产业、做大5大新兴产业、做优6大生产性服务业、做精文化旅游产业等现代产业体系(简称“6+5+6+1”)建设中,带动作用强、税收贡献大、产业辐射广、吸纳就业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管理团队。 (二)创新驱动方面。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人物或研发团队。 (三)招大引强方面。在积极推动重大招商引资制造业项目落地,突出产业链配套,在延链、补链、育链、强链等方面,对增强全市工业发展后劲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投资团队或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公众形象。 (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聚焦全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勇于担当实干、创新突破、奋勇争先,社会认可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综合实力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 (三)近三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和失信、劳资冲突等违法违规问题,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诚信记录良好。 (四)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厂长、经理、研发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等职务或在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五)每户企业、项目、科研院所等只能申报1名人员(团队)。
鼓励大学生申报国家和我省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一、智库专家的征集范围: 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司法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征集范围重点是工作或长期生活在西安地区,长期关注研究并为西安地区创新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员。 二、西安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责,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四)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知识产权师或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不受职称限制择优聘用; (五)专家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咨询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相关职责; (六)专家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一)依法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在我市税务部门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外资外贸企业。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无非法经营行为、无税务违法案件、未发生安全经营事故、未发生故意违反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部门查处的情形。 (三)能按规定及时向商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数据和信息,积极参与商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中省市级财政资金专项支持过的不重复支持。
一、申报要求 (一)依法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在我市税务部门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外资外贸企业。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无非法经营行为、无税务违法案件、未发生安全经营事故、未发生故意违反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部门查处的情形。 (三)能按规定及时向商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数据和信息,积极参与商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中省市级财政资金专项支持过的不重复支持。 二、支持范围 支持引进的市外大型商贸企业总部或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实缴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后,年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支持知名企业在商场、特色街区、美食街区新设的百年老店、品牌专卖店、特色店、连锁店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