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中高端人才奖励

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和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区域: 山东潍坊市 来源: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科技交流合作活动成果加速落地转化-科技型企业或团队补助

直接通过中韩创新大赛、中日科技创新合作大会等科技交流合作活动落地我市的科技型企业或团队,完成注册、实缴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持续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超过6个月。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支持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用于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机生产、配套企业。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民政府

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赛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 2.参赛项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碳纤维等复合新材料、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时尚与休闲运动、康养旅游、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领域。 3.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参赛项目拟在威海市内落地转化或研究成果已在威海市内转化。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海内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4.已在2021年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中获奖的同一项目不得参赛。 (二)创新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参赛项目应为具有较好创新应用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报名参赛项目拟具备向单位进行技术、项目转让或与单位开展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基础,或新近3年内已与单位完成技术、项目转让或联合攻关、联合转化的项目; 3.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创业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参赛项目应为具有较好创新应用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服务模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拟以参赛项目为核心技术登记注册为初创型企业,或已经注册为企业且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 3.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已经注册为企业的,应当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6-15 至 2022-07-20

支持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用于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机生产、配套企业。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民政府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业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返乡创业农民工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在创办企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或贷款发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企业需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记录。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 申报奖励资金项目和人员范围(一)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 全市企业、技工院校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 (二)高技能领军人才 全市企业、技工院校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三)技能大赛获奖人员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前3名、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和以上竞赛获奖选手的选送单位;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和山东省集训队的选手、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 1.在威海市新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内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威海市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24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2.经培训后当年在威海市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所在企业。 二、申报奖励资金项目和人员的获评时间要求 (一)本次可申报的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资金取证时间应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之间。 (二)其他受理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人员获得称号和取得证书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之间。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9-19 至 2022-10-28

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

一、申报人选 校地合作人才是指本市和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含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的科研机构)中培养或引进的,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创(领)办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已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获得我市配套支持,入选威海市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校地合作人才计划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区域: 山东威海市 来源: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9-05 至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