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数量及范围 2021年计划选拔枣庄市首席技师40人。选拔范围为我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6+3”现代产业领域中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中处于领先、市内本行业(领域)中处于拔尖水平,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3、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领域)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二)申报枣庄市首席技师,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区(市)或市属行业、中央和省属驻枣单位、市直各大企业首席技师称号。 2、近4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者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六名,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两名,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 三、“直通车”人员范围 为充分释放人才活力,鼓励更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贡献力量,2021年度枣庄市首席技师申报实行“直通车”制度。属于下列“直通车”范围的高技能人才,满足选拔基本条件的,可以突破人才称号、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条件限制,参与当年度市首席技师申报,申报提交材料、选拔程序与非“直通车”人员一致。 1、六大先进制造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六大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业务骨干或企业首席技师,与企业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参与申报。 2、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人员: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32号)、《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1〕43号)文件,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已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事企业一线技术技能工作,在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 3、其他技术技能人才称号获得者:2017年以来取得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称号,包括劳模、工匠、技术技能大师。 4、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2017年以来取得人社部门主办的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的参赛选手,不包含行业(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一、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政策内容 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范围目录的,可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对象 在枣庄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年限的限制)。 二、政策内容 (一)2018年5月18日(含)后至2021年9月10日(不含)前,到枣庄市企业(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或来枣首次自主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购房补助。 (二)2021年9月10日(含)之后,到枣庄市企业(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或来枣首次自主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购房补助。 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就业的全日制本硕博大学毕业生,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购房补助。
在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毕业年限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计算。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和购房时间均须在2018年5月18日(含)之后。
(一)参赛对象 1.主体赛和青年创意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项目所在地在临沂市内均可报名参赛。 2.创业导师专项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创业导师户籍所在地应在临沂市内,且长期在市内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东省创业大赛和临沂市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报名参加主体赛项目和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的,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报名参加青年创意专项赛的,须为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团队或个人。 1.主体赛 (1)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 (2)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2.专项赛 (1)青年创意专项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劳务品牌专项赛。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 (3)乡村振兴专项赛。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注册、生产与经营。 (4)留学人员专项赛。创业项目核心成员须为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或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且留学人员占股30%以上。已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社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大赛范围。 (5)创业导师专项赛。参赛对象应为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有关条件详见附件6)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种植户及养殖户。
(一)新增人员 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择业期(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高校毕业生)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登记注册企业1年以上; 2. 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二)既往人员 1. 前期已纳入我市青年(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 2. 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3. 仍在津贴发放管理期内。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全市从业人员(含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一人只能报名参加一项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