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政-综合补贴全面支持

申报对象: 企业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及同等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新政-领军人才重点支持

申报对象: 围绕“3+4+1”重点产业、7大特色产业园区和科创载体发展,支持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新政-顶尖人才顶级支持

申报对象: 引进的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的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资助-购房补贴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已经享受租房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本次租房补贴时间段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注册成立,正常纳税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 二、补贴对象 1.上述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须由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形式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且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3.上述企业引进的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市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且须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上述人才是指从扬州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人才,或驻扬高校教师、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工作的人才.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一、申报对象 已经享受我市企业人才引进相关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申报条件的人才。 二、申报项目 1、工资外生活补贴; 2、社会保险专项补贴。

区域: 江苏扬州市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奖补-上市公司迁入奖励

(1)2020年1月1日后境内优质A股上市公司迁入苏州大市范围(以登记注册地变更日期为准)。 (2)将募集资金用于我市经济发展。

区域: 江苏苏州市 来源: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申报时间: 2022-02-21 至 2022-03-20

新设私募投资机构奖励

在苏州注册设立的私募投资机构。

区域: 江苏苏州市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新设金融企业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落户奖励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批准或备案,在苏州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

区域: 江苏苏州市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新设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奖励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苏州新注册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苏州新注册设立的其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 3.原有机构升格为一级分支机构的金融企业。

区域: 江苏苏州市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新设金融企业机构落户奖励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苏州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总部。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苏州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村镇银行。

区域: 江苏苏州市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