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17年6月21日后在长沙市企业进行核心成果转化,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核心成果包括: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获得国家、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项目;其他类(含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一、自2017年6月21日起与长沙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按如下三个类别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奖励补贴: 第一类。在部队、军事院校、军工单位担任科研项目研发人员、技术人员,并拥有正教授及相当职称;近三年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三等奖前三名,三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第二类。近三年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含国防科学技术奖、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二等奖前五名,二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第三类。近三年担任厅局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厅局级科技奖励(含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名,一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具有博士学历、技术水平较高,并拥有产业化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的其他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可参照上述条件申报,由专家小组评定相应类别。 二、自2017年6月21日起落户长沙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团队可申报项目资助: (一)团队项目企业已在长沙市工商注册登记,项目已在当地备案登记并实际启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二)团队项目拥有核心技术且已申请至少一项发明专利,项目符合长沙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三)项目团队应至少有2名核心成员为掌握项目核心技术和科研成果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且团队核心成员在企业持股总额不低于30%或实际货币出资不低于50万元。
在长沙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的青年科技人员。 1、须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科研态度、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含)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连续在长沙地区全职工作一年以上(时间截止点为当年1月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含)以上; 4、承担省级(含)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优先。
(一)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工商注册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 (三)高层次人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
1、入选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入选企业家的范围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厂长); (2)入选企业家政治立场坚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领所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导向目录要求,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所在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信守履约,没有失信和违法等不良记录;健全工会组织,重视员工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4)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5)入选企业家对企业发展起到核心引领作用;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并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入选“卓越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必须在长沙投资或创业5年以上,入选的企业家必须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产值在5亿元以上,近5年纳税总额累计在达到2亿元以上,申报的上一年度纳税40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上; (4)所在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5项以上的发明专利。
申请职业技能晋级奖励的职工及所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长沙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2017年6月21日后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长沙市企业(含民办学校和社会团体)。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市技能大师的评选。 1.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全市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有影响的。 4.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能够使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5.近年来获得长沙市技术能手称号及市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 6.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参加省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20名的选手。
(一)愿意为长沙招才引智做出贡献,具有良好信誉和从事开展国际人才智力交流业务的基础。 (二)跟当地政府、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社会团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平台。 (四)登记会员或人才数量达200名以上,其中副教授、研究员、企业高管、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会员占比50%以上,且能够每年更新。
1、入选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入选企业家的范围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厂长); (2)入选企业家政治立场坚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领所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导向目录要求,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所在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信守履约,没有失信和违法等不良记录;健全工会组织,重视员工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4)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5)入选企业家对企业发展起到核心引领作用;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并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入选“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所在企业必须在长沙投资或创业3年以上,入选的企业家必须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申报的上一年度纳税达到2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上; (4)所在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具有5项以上的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