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的金融职业资格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IFoA)、澳洲精算师、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职业资格证书; (二)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南宁市; (三)获得资格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签订不少于3年的服务协议并在南宁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南宁市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驻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南宁市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南宁市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内能申报获批自治区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特色专科或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研究制订出技术诊疗规范1项,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3-5篇论文;培养医疗骨干和诊疗团队,培养硕士研究生2-4名。 (3)项目单位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1倍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 实施时间:3年。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新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入选条件:新引进企业(团队、机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已与县级以上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投资额度为5亿元以上,且项目实际投资额度达30%以上。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养老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资额:养老企业项目总投资在2500万以上。 2.床位数:床位数在400张以上(新建项目包含整个项目的预期数)。 3.属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包含正在筹办的项目)。 4.行业地位:在我市养老企业中综合实力靠前,具有示范性作用,星级评定为四星级以上。
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1.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3.能够提供更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农业类企业:应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自治区农业重点企业认定; 2.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以及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领先,对所属特色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3.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效较好的企业(带动100户以上)。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南宁市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驻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南宁市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南宁市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要求 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制度,获得自治区科技厅引进国(境)外创新人才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南宁市级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管理期内的市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企业); 2.获得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资助单位(企业); 3.在南宁市的县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企业; 4.通过项目柔性引进人才的企业; 5.在南宁设立子公司的央企、自治区级企业。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驻邕基金公司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基金管理公司; ②南宁市政府性引导基金合作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③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管理资产规模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一、基本标准: 1.自愿申报的企业; 2.注册地在南宁市,是独立法人,在南宁市纳税的企业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3.近两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合法合规,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入选条件: 产业基地须具备全自动化生产线,具备建筑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市场推广等各个方面功能,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年规划设计产能须达10万立方米以上,同时,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居民就业等有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