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营贡献奖(专业服务落户奖)

在我市新落户注册或经认定的会计、律师、公证、评估、税务、建筑测量、检验检测、设计、咨询、监理等采用合伙人制的专业服务企业,无违规执业不良记录且个人当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2万元(含)以上的。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2-09-16 至 2022-10-10

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经营贡献奖(非总部型企业落户奖)

在我市新设的非总部型现代服务业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2-09-16 至 2022-10-10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服务业落户奖励

1.在粤东新城新落户注册或经认定的会计、律师、公证、评估、税务、建筑测量、检验检测、设计、咨询、监理等专业服务企业,无违规执业不良记录。 2.适用对象为商业设施运营企业、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科技创新产业落户奖励

对在粤东新城落户的非总部型企业给予落户奖励。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电子信息软件)-落户奖励

注册地、税收征管均在揭阳市的电子信息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电子信息工业企业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或年主营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总部在我市,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年收入10亿元以上且在我市开设分公司、子公司的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奖补

1.在揭阳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核算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在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2.项目实施地在揭阳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九大重点发展方向(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及符合我市产业特色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 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投资额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备注:项目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可计入项目投资总额,核算固定资产奖补资金时应扣除土地、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等资产。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商贸业)-展会落户奖励

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揭阳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进出口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开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业务的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商务局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商贸业)-引进特色商业品牌

企业须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揭阳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进出口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开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业务的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商务局

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建筑业)-落户奖

将工商、税务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登记迁入揭阳市且具备钢结构生产能力的市外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一级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商引商奖励

在揭阳市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揭阳市的主导产业方向的外资项目(所引荐项目企业承诺10年内不迁离揭阳、在揭阳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招商引荐单位和个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项目投资方除外)。

区域: 广东揭阳市 来源: 揭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