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平台(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同时征集。项目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在网络平台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入库后在11月15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同时在网络平台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一)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提前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分领域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拟推荐清单经单位公示后,汇总报送科技厅。 二) 专家把关论证意见须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 推荐的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四) 各单位须对报送的指南建议逐个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技术服务合同,自发券之日起1年内;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自发券之日起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