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产业(顶尖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经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公布的先进碳材料企业。
扶持标准
由诺贝尔奖获得者、 海内外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最高奖获得者及相同层次的顶尖人才或领军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高新区创新创业,且该人才或人才团队持有股份不低于20%,在公司成立落户高新区后可按照厦门市“双百计划”A类扶持政策的标准给予扶持。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由上一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厦门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中的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
(5)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发票的复印件;
(6)人才申报书;(详见附件3)
(7)顶尖人才所获奖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人才团队或项目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9)人员身份证和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人才或人才团队持有相应股份的证明材料;
(11)验资报告复印件(原件备验);
(12)股权证明复印件(原件备验)。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次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109/t20210901_2580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