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向火炬管委会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由火炬管委会确认;
2.专业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
3.专业人才聘任的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
4.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人才不包括:担任任何岗位职务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权);后勤保障、与主营业务无密切关联的行政管理岗位负责人;国企市管干部。】
按照政策文件要求,火炬管委会受理厦门市平板显示、光电、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的申报;其他类产业人才请根据政策文件向相关单位申报。
已连续申报三年的人才不再申请奖励。
申报材料
(一)企业材料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表》;
2.用人单位对人才岗位及企业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说明(请逐项文字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所有岗位分布图,申报人员必须体现在相应岗位上(加盖公章);
(二)人才信息材料
1、首次申报人员
(1)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任职文件(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不必另行提供)复印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人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地税窗口打印,或地税网站打印加盖公章)。2019年人才个税奖励申报计算起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如连续申报,则次年年薪从上年年薪计算月份的次月起计算;
(3)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的复印件;
(4)外文材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材料以A4规格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