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厦门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新引进台湾同胞生活补贴

来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8年4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高新区内企业(软件园二期企业由思明区人社局受理)和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 (2)申请时限:应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a.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b.引进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c.在厦工作满一年(综合劳动合同、就业手续、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等判定),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仍在申请时限内(即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
扶持标准
(1)2021年7月1日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其中,本地高校本科生每人1万元); (2)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3万元(其中,其他高校本科生每人1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版块,选择“单位网厅”,进入“对公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录或注册,选择“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auth/logincompany)。 2.受理: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3.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4.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相关人才需提供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号)
政策文件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受理第17批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111/t20211116_2599433.html